docs(comment-scope): 色碼列進允許項,不再當編號看

「允許寫進註解」那張表加一列:十六進位色碼。理由寫在同一列——它指的是顏
色,不是編號;只有純十進位的才當議題編號看。

守門腳本那一邊已經多剪一條,把井號後面含十六進位字母的色碼先剪掉。正文
是規則的唯一真實來源,腳本剪了一條而正文不動,下一個讀正文的人會以為色
碼仍然違規,於是把註解裡的色碼手動刪掉,或反過來覺得腳本放水。兩邊對不
起來,規則就沒有人信。

補的是一列,不是一段。既有六列的欄位次序照舊,允許項、理由、範例三格都
填滿,範例挑樣式表註解裡標主色那種常見寫法,讀的人一眼看得出這條規則在
講哪種場景。

影響註解範圍的判準本身,也就是所有讀這份正文的人與所有引用它的技能:註
解裡寫色碼從此明文放行,議題編號、需求編號那些照舊禁止。

Co-Authored-By: Claude Opus 5 <noreply@anthropic.com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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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9-08 15:04:21 +0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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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三方套件的 issue 連結 | 說明繞道寫法的成因與解除條件 | `// 繞過 github.com/foo/bar/issues/88,修好後可移除` |
| 授權標頭、SPDX 標記 | 法律要求 | `// SPDX-License-Identifier: MIT` |
| 語言原生標記 | 編譯器或工具鏈直接解讀 | `@deprecated`、`@since` |
| 十六進位色碼 | 指的是顏色,不是編號;純十進位的才當議題編號看 | `/* 主色沿用 #7c3aed,別再調 */` |
`@author` 不在允許之列:它是人名,屬「流程與人事資訊」。